记者昨日从亳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全市支出困难群众救助金3.9亿元,为历年同期之最,位于全省前列,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稳定保障。
据介绍,针对困难群众救助,亳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在全省首先实现所辖县区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至乡镇(街道),救助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人员,第一时间采取“不见面”先行救助。第一季度,新识别低保对象3382人,实施临时救助1381次。同时,在全省率先实现困难群众居住地就近申办社会救助。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的我市困难群众,可直接向市内经常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
此外,困难群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标准不断提升。低保标准提高至657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854元/人/月,集中和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550元/人/月、1100元/人/月。
“第一季度,全市支出困难群众救助金3.9亿元,为历年同期之最,位于全省前列。”亳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亳州市通过持续加强改革创新、政策优化、资金投入,出台一系列惠民助企举措,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李锦文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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