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波(身份证号:510802196802190031)、吴晓岚(身份证号:510802196911010028)、吴晓涛(身份证号:510802197404100015)、吴青山(身份证号:510802194105030017),于 2018 年 12月1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和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邓光莲(身份证号:51080219411222002X)、吴青山(身份证号:510802194105030017)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海壕街海壕公寓1-41号营业用房,房产证号:广房权证城C字第02806号、土地证暂未办理,土地总证号:广国用(1999)第0406号,使用权人:宁强县物资总公司广元供应公司。建筑面积32.8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5.13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邓晓波、吴晓岚、吴晓涛、吴青山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吴晓岚15%、吴晓涛15%、吴青山50%、邓晓波2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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