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泸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制度化、科技化,将“枫桥经验”转化为“泸县模式”,全面提升了化解社会矛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法治泸县”“平安泸县”建设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感谢调解员专业的调解,避免了我们之间的矛盾激化,事情解决得快,而且调解的结果我很满意。”9月2日,一场纠纷得以成功调处,当事人兆雅镇石龙村村民周某对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
这只是泸县做优做实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泸县纵向建立起县、镇、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横向建立起涵盖校园纠纷、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多种类矛盾纠纷化解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达37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计3010名。将全县划分为352个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掌握社情民意的优势,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准确通过网格e通app当天上报,后台管理员及时指派、跟踪,督办,形成事件管理全闭环,使各种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网格,中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
同时将调解室延伸到相关部门。在泸县人民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室,并派专人长驻调解室,在城区和各镇(街)派出所派驻人民调解室共计15个。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正发挥着积极作用。“9.16”地震发生后,还将调解工作下沉到集中安置点,排查化解群众涉灾矛盾纠纷。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逐步形成,做到了“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制度保障促进人民调解有序发展
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在人民调解实践中,泸县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增强调解工作合力,先后制定完善了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公调诉对接经费保障制度、个案补助实施意见、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规程等体制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泸县与重庆接壤,跨界矛盾纠纷调解也是一个重点。因此,泸县建立健全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加强与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的衔接协作,共同签订边际协作协议,并与荣昌区联合成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荣(昌)泸(县)边界联防联调指导中心”,并依托镇调委会建立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建立邀请参与调解、联合调解、巡回调解等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跨界矛盾纠纷。
搭建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1年5月19日,泸县公安局玉蟾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大群人开着吊车、货车阻碍施工,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扰乱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派出所接警后将案件移送玉蟾街道调委会,驻所调解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达成协议、“E网通”在线司法确认,整个流程环环相扣、高效快捷,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
“公调诉E网通”平台是泸县县委政法委牵头,泸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三家共同参与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矛盾纠纷从公安分流警情、驻所调解员开展调解、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一站式办结,达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对调解平台进行升级,发挥更好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泸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498件,调解成功2495件,无因调解不当造成矛盾纠纷升级恶化案件。(程海英)
关键词:
践行
调解
维护
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