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屡屡违法排污,多次约谈不来。毫无环境保护意识,缺乏法律敬畏之心。对于这样的涉排主体,唯有用霹雳手段。
3月24日,新罗区环保局对赵某兵的电力承包工程施工设备进行查封;4月4日,对赵某兵开出两张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罚5万元、20万元。
事情还得从3月6日说起。当日下午2:45,媒体调查组发现,小溪河登高桥段河水突然变黄,报小溪河工作群后,新罗区龙管委巡查员立即前往上游排查,发现南城街道翠屏山有电力工程在地面施工打洞,产生的黄泥水直排小溪河。
龙管委函告新罗区环保局后,环保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为龙岩亿力电力公司在埋设电力管线,由赵某兵承包施工,施工时抽水机将河水抽至钻探机内用于钻探打孔,因现场未配备沉淀池等处理设施,钻探产生的黄浊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工地边水渠,汇入小溪河。
现场取证后,3月8日至23日,新罗区环保局多次催告赵某兵到局里约谈、接受调查,但赵某兵嘴上应承,人却始终未出现,不配合执法。
不仅如此,曹溪街道、龙管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3月10日、22日、23日,赵某兵的工程队又相继出现在曹溪东山村不同路段埋设电力管线,在顶管施工时均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产生的泥浆简易沉淀后抽至路边雨水管道,一次次污染小溪河。巡查人员多次制止无效,工程队依然我行我素。
如此目无法规,3月24日,新罗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带上封条,直接查封了仍在违排的工程施工设备。无法继续作业后,赵某兵才“乖乖”来到环保局接受调查。
因赵某兵工程队的行为违反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依据《水污染防治法》,需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3月6日“初犯”违排行为,新罗区环保局对赵某兵处以5万元罚款;被查之后未整改,继续施工违法排污,环保局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按照上限标准拟处20万元罚款。
记者昨日从新罗区环保局了解到,目前被处罚人的两笔罚金均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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