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永定区检察院审理了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因私设电网猎捕野猪误伤他人致死被批准逮捕。
据悉,胡某因在菜市场看到他人出售野猪肉萌生了猎捕野猪赚钱的想法,后胡某通过QQ群向他人购买了电野猪的设备,并通过网络教程自学设备使用方法。2017年11月8日晚上8点左右,胡某将安装在永定区下洋镇富川村老房子处的电野猪的设备通电开启后,坐等野猪触电落网。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被害人胡某某驾驶摩托车经过时不慎碰到通电铁线。胡某发现设备有反应后赶去查看,发现胡某某已经触电死亡。经法医初步查看,死者胡某某尸体右手指、手背、右脚大拇指腹部有电流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统计,2014年至今,龙岩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因使用上述方法捕猎引发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公诉案件13件1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0件10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 (通讯员 林巍杰 李庆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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