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在一线城市已成为大部分人的首选。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租房人数将达到2.4亿。年关将至,很多租客又面临房子到期或新找房子的问题。近日,消费者高先生投诉称,其于2020年1月与某长租公寓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并支付了为期一年的房租。但入住不到半年,却被告知房东要收回房子,限期高某5日内搬离,否则将断水断电。
三方沟通后,高某才得知是因为该长租公寓未能按时缴纳房租,因此房东强制收房。高某多次联系该长租公寓得到的回复却是企业确实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办法继续支付房东房租。
因长租公寓未支付房租,房东强制收房,租客该怎么办?深圳市消委会法律部负责人表示,高某与长租公寓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且高某已经支付了一年的房租,长租公寓应当履行向高某提供无权利瑕疵、可正常居住房子的义务。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也就是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解除,还需要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的权利,而房东并非高某所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自然就无权解除高某与长租公寓签订的合同,也无法强制高某限期搬离房屋。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长租公寓时要注意谨慎选择长租公寓经营企业,在租房前仔细了解企业经营资质、成立时间及运营实力,选择口碑信誉较好的正规专业企业,防范因企业倒闭、关门等情况引起的权益受损。
其次,要提前了解周边住房市场租金价格,掌握片区房屋租赁均价和支付方式,建议消费者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屋。再者,要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这样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如果发现长租公寓“爆仓”“跑路”,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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